縉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進一步加強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93號)、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關于開展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通知》(浙調辦字〔2018〕78號)、《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通知》(麗政辦發〔2019〕11號)要求,經縣政府同意,自2019年起,全縣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由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組織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糧食是事關國計民生的重要戰略物資,糧食生產事關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是各級政府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為提高糧食產量調查監測數據的準確性,通過以遙感影像為底圖、以定位技術為輔助、以人工實地調查為補充的方式實施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以客觀真實反映糧食生產實際情況,為政府科學制定決策提供真實的數據。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和支持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加強全縣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組織協調,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成立縉云縣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協調小組。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要牽頭做好各項工作,相關部門要協助做好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樣本村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明確分管領導,并指定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樣本村所在村居(社區)委員會要認真負起責任,配合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做好PDA(移動終端)調查員、陪調員的選聘工作。
三、依法調查、強化管理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農戶必須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報調查數據,確保數據真實可靠,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資料。對干擾和影響調查數據真實性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四、協同配合、保障到位
(一)謀劃種植結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提前做好種植結構的謀劃,及早落實好支農、扶農相關政策,保證主要農作物品種尤其是糧食品種的生產規模,確保我縣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保持穩定。
(二)強化監測保障。為確保工作順利推進,給予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編外用工保障和人員經費保障。所需經費納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要配齊配強統計部門工作人員,保障糧食產量調查監測人員力量。
(三)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的目的、內容、方法、成果及經驗,營造良好的統計工作氛圍。
縉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4日
縉云縣糧食產量調查監測工作協調小組
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組 長: 施 勇
副組長: 江志明
成 員: 朱旭光 (縣統計局)
潘少華 (縣財政局)
王 郢 (縣農業農村局)
楊 彪 (縣發改局)
徐月庭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劉素娟 (縣氣象局)
胡衛華 (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
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胡衛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按照“全縣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工作原則,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負責組織協調各項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縣統計局:負責配合國家統計局縉云調查隊做好歷史調查資料交接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調查監測經費保障事項。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主要農作物生產和技術推廣,落實促進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參與主要農作物產量形成因素分析,協調本系統配合調查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政府“訂單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和協調農業用地調查方面的事項,協調土地詳查、土地變更調查數據、電子地圖以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相關影像數據的提供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農業氣象情報和相關影像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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